激情夏日”—沈小第七届海精灵游泳比赛规程 |
来源: 体育中心 作者:薛黎明 阅读次数:
发布时间:2011-08-29 |
为进一步贯彻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和《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》,全面落实“健康第一”和“为了每一个学生健康”的学校体育工作指导思想,检验和展示学生暑假“游泳夏令营”活动成果,丰富学生校园体育文化生活,特举办“激情夏日”—沈家门小学第七届海精灵游泳比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比赛时间:第二周周一—周五某一天; 二、比赛地点:学校游泳池; 三、比赛办法: 1、分组:比赛以年级段(二—六年级)为单位分成男、女共十个组别;同个组别以各种泳姿再进行分组比赛。 2、比赛距离:二、三年级男女、四年级女子为25米,四年级男子、五、六年级男女为50米(50米比赛在转身处可在触壁后踩底转身)。运动员游到中途若踩底,则视为犯规,不计成绩和名次。 3、各组别按泳姿分自由泳和其它泳姿(包括蛙泳、仰泳等)两组录取名次,各组按成绩均取前18名,第一—三名为一等奖、第四—八名为二等奖、其他十名为三等奖,能游到但未进18名的学生为参与奖。并按5、3、2、1计入男女团体总分。 4、按男女团体总分排定年级段名次,并以14、12、11、10、9、8、7、6、5、4、3、2计入“阳光体育”系列活动学期总分。团体总分年级段前六名的班级评为本届游泳比赛优胜班。 四、报名人数及要求: 1、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比赛,各班报名人数不限。 2、填写报名表时,需在报名表上注明何种泳姿(要求大写):自由泳(Z)、蛙泳(W)、仰泳(Y)。 3、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,要求近两星期内无疾病记录。 4、各班必须按规定报名表格式认真填写,并于8月30日下班前,由年级组长收齐后,用电子邮件形式上报体育组薛黎明(Email:xlm@mail.sjmxx.com),否则不予受理。 五、未经事宜另行通知。 沈家门小学 2011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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